國立臺北大學法律服務社社團組織表
※表格說明:
本組織表係依據法律服務社章程及相關辦法製作,未盡之處,以章程及相關辦法為準。
法服社社長直屬下之服務編組及事務分組,若干編組,章程中未直接規定,然係根據工作需要而設立。
法服隊總幹事下設各組,除法服組、總值星、育樂營長外,各事務編組,總幹事得依工作需要自行調整。
法服社社長任期一年,由社員大會直選產生。
法服隊總幹事任期一期(一年兩期),由隊員相互提名,經總幹事選舉會議通過後任命之。